俗话说“有仇必报,有债必还”,这比较符合人类的正常心理。可凡事总有例外,比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举个例子,假如很不幸,你被绑架成了人质,该怎么办?按照正常逻辑,肯定是“喂,吗,我要报警”。可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反应则是,“警察你们走开,不要伤害我和劫匪!”这……不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吗?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表现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人质情结、人质综合征,名字是很多。
其实指的都是: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参与和协助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类似被家暴的妻子不愿离婚,也会被形容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记忆大师》对施暴者的纵容,就是变相地协助加害。《肖申克的救赎》里,不愿出狱的罪犯,也被认为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表现。
《肖申克的救赎》很多判了终身监禁的犯人,他们最开始讨厌监狱。所以拼命干活,为了能有个假释的机会。可是当这个机会来临的时候,监狱里有一个蹲了四十年的老犯人,布克他不敢出去了。布克不想出去怎么办呢?一贯和善的老头儿,采取了过激行为……
最终布克被放出去之后,他果然对外部的世界完全不能适应,晚上睡觉睡不着,不管干啥都要说报告,最后,这种心理压力导致了他的自杀。这,就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只不过危险的“劫犯”,变成了监狱。最开始你讨厌它咒骂它抗争它,后来你发现抗争不过,就一点点变得麻木了。你就开始适应它、顺从它。后来你才发现,你离不开它了。
别以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离我们很远,它其实就在身边。比如有人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你并不喜欢它,可是慢慢做下来又觉得离不开它。觉得自己的能力也只能做目前的工作,对外部环境充满恐惧。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的抗拒,到接下来的麻木,然后习惯,最后顺从,顺从之后就是依赖,一气呵成。在这里,那个“加害者”,又变成了让你觉得了无生趣的“工作环境”。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来由
很少有人怀疑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真实存在,因为它的背后,是一起离奇的故事: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走进来一位穿着古怪的男人,他戴着玩具眼镜和棕色假发,涂红了脸蛋,把胡子和眉毛也染了深黑色。他,是来抢劫的。他和他的同伴,挟持着人质进入一场持续小时的对峙。电视媒体以直播的形式报道了这起大案。结果,电视机前的观众,惊愕地见证了几名人质的诡异表现——
这些人质竟然向着劫犯,不愿与警察合作。被允许下楼去洗手间,这些人质也没有趁机逃走;警察使用催泪瓦斯逼得劫犯投降,人质甚至坚持要求抢劫犯先走,以确保劫犯不会遭到警方的射击。这一系列行为,被案发时协助警方的精神病专家、犯罪学家,评论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种新型精神病症就此走红,变得广为人知,而案件中的几名人质则成为它的第一批患者。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本质
案件发生后数年内,不断有人采访当事人,以探究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成因。最先为人们所知的,是两名劫犯对人质施与的一些“小恩小惠”。比如,劫犯会好心帮女人质披上衣服,允许人质跟家人通电话,不太限制他们的小范围活动等……但是,劫犯也并非一味“善良”,他们理所当然地把人质当作挡箭牌,来防范警察突袭。
这些细节强化了人们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认知:凶残的罪犯只要对受害者施以小恩小惠,就可以跟他们结成“奇怪的伙伴关系”。其实对于这些现象,心理学上也有另一种解释:人质们一直是理性、利己行事的。劫持发生不久后,她们就意识到:如果跟劫犯保持良好的关系,自己就能保住命。换句话说,人质的顺从表现,仅仅是一种生存策略。这种生存策略首先要求不破坏现状,相比劫犯,人质们更恐惧警察,他们担心警察的行动,会使得暴力升级从而威胁自己的生命。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公认的特征包括:人质对警方的负面情绪;人质对劫犯的正面情绪;以及劫犯对人质的正面情绪。它相对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这种精神疾病来说,也许程度太轻,并且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并没有被医学界接受为一种真正的疾病,而更像一个媒体术语被传播。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本质,也许更像一种临时的利己选择。在恋情中,也有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很多人最依恋,最忘不了的人,往往是那个伤自己最深、最狠的人。其实中的差别就是,危及人身的“人质综合征”,是被动的服从,而恋爱中我们都有选择权,可以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