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本院立案执行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集中公布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