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方式,运动健身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参与。随之而来的是体育运动品牌市场上日趋白热化的竞争,运动鞋领域尤其如此,甚至出现了细分领域,竞争中当然也少不了摩擦。
年3月,就有这样一起案件迎来了一审判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东莞布鲁克斯思跑奇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布鲁克斯公司”)等立即停止侵害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安踏公司”)的“”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运动鞋商品和商品包装上单独、突出使用“”标识,立即停止销售、宣传单独、突出使用“”标识的运动鞋商品,立即停止在运动鞋商品领域的商业活动中对“”标识的单独、突出使用行为;并赔偿安踏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元。此案件涉及到的运动品牌的商标保护也引起了相关知识产权专家的热议。
安踏缘何起诉初来乍到的Brooks?
Brooks品牌于年在美国费城创立,是一家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是跑友们熟知的“世界四大跑鞋”之一。尽管Brooks早就通过海淘等多种途径进入中国,并为中国跑友青睐,但年才在中国正式开店经销Brooks跑鞋产品。案件中的被告“布鲁克斯公司”,就是Brooks在中国的经销商。
安踏(左)与Brooks(右)商品上的标识
然而刚刚进入中国不久,Brooks就遭遇“迎头一击”。安踏公司于年7月向各地工商行*管理机关投诉布鲁克斯公司,声称后者销售的Brooks商品侵害安踏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向Brooks入驻商场和天猫商城运营方发送警告函,要求下架Brooks商品。
时隔一个月,安踏公司于年8月11日在泉州中院提起诉讼,主张布鲁克斯公司在运动鞋商品和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标识,在其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