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最后一站
第一章兰草自香
我叫俞汉蕴,我是个女生,或许现在应该不叫女生了吧,已婚妇女应该叫女性、女人、女子,再粗俗点就叫妇女,如果再粗俗点应该就叫作“娘们”了吧。我要说的故事,你不从头看起,或者你看得囫囵吞枣,你都不会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要说些什么,所以,在您老老实实看全前面的故事后,我就来继续我的叙述,这事还得从头、从我小的时候说起。
当我呱呱坠地之时,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婶婶,反正是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在为给我命名而争论不休。其实一个名字有什么好争的,就是一个符号,记得伟大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曰过“玫瑰就算换了其它的名字她依然芬芳如故”,那么,我的名字就没那么好争论的了吧。叫“大丫”、“狗剩”、“二蛋”,我还是我,实质没有丝毫改变。但名字之口水战还在行进当中。爸爸妈妈所出生的五、六十年代,人们思想激进,所以他们想叫我“俞火花”,“火花”、“火花”,火中之花,多威风,可是奶奶说那还不如叫“荷花”,清新秀雅,适合女孩子。姑姑说妈您那叫一个俗呀,什么“翠花”、“莲藕”的现在已经过时了,应该叫“妮娜”,瞧,准是苏联小说看多了。最后,爷爷以绝对权威取胜,有了我现在的名字——俞汉蕴,蕴含着两汉发源地、我的出生地彭城的无限汉代文化魅力。好了,我的名字说完了,可您知道,爷爷为什么会取胜吗?除了名字还算好听、爷爷是家里权威之外,还因为他会打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开国元勋之一,但是我要讲的故事不是他南征北战那会子的事,也不是爷爷奶奶的浪漫史,因为他们在我出生前就已经在彭城*区安享退休后的生活了,我要讲的是关于一块富有传奇色彩的石头的故事,我和这块石头的渊源,还得从我爷爷的姐姐、我的心姑奶奶说起。
心姑奶奶与被定格在那个年代的所有人一样,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都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她终生未婚,一直守着她与奔赴前线的未婚夫的约定。她的未婚夫没有回来,她就一直保持着处子之身直到去世。我不知道,这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颇为单纯的缘故呢?还是因为他们对爱情的理解和信仰与我们当今这个时代的不一样?总之,她既可以被看作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又可以说是受了历史局限的女性。如何评判,全看您自己心里的那杆秤了。
我出生的时候,心姑奶奶也已经很老了,我满月酒的时候,别人都送小铃铛、长命锁什么的,她却送了我半块石头,当然不是地上随处可拣的那种,而是一枚通透的玉石,只有半边的蝴蝶翅膀,至于蝶翅的那一半自然就是给了他上前线的未婚夫了,这个故事家人对我重复多遍。至于现在那一半流落到哪儿,我还不能说,因为我也不知道。不过这半块属于我的,是自从挂在我的脖颈上直到我成人前就没拿下来过。听说这半拉石头又些年头也有些来头,只是尚在襁褓中的我还不会分辨而已。
在我稍微年长的时候,心姑奶奶已经去世了,我只见过她的一张黑白老照片,但仅仅一眼,你就可以断定她是那个时代的美女。她梳着两条粗粗的麻花辫,穿了件月芽白的旗袍,那红彤彤的半片玉石就挂在她的胸前。她柳叶弯眉、丹凤眼,两片薄而圆润的嘴唇微微抿着,一派娇羞。我也要成为她那样的闺秀,她一直是我眼中女性典范的形象。如果我的性格不是粗粗拉拉,很大条的话,我也可以闭月羞花了。
跟着讲讲我的初恋故事吧,那是在高一的时候。怎么样,也算得上早恋了吧。不过,比起现在小学就开始恋爱的孩子们,我还算是个乖女孩儿吧。
我在中学的时候,不太爱讲话,我就属于大院里长大不爱贫的那种,所以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我发现那时的我其实很自闭,走路低着头、上课低着头、说话也听着头,就是老师们常说的那种“希望在地上捡钱包的孩子”。
这一天,放学后,我与好朋友相约骑脚踏车回家。她们骑的快,我骑的比较慢。值得一提的是,那天刚下过雨,道路很滑。为了追赶她们,我在学校下坡路上一个没当心,车把没握好,直接从侧面摔了个“狗吃屎”。旁边一群无所事事的高年级男生幸灾乐祸,丝毫没有同情心,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就算不是美女,就算我很“矬”,戴眼镜,箍牙套,也不至于乐成那样。我骂了一句,“一群猪”,声音小的连我自己都听不清,便跨上车继续路漫漫其修远兮了。
那两个朋友已经骑出好远了,我不再急急忙忙追她们,优哉游哉骑在归家的路上。偏偏倒霉催的,骑到广播电台前时直接被一辆三轮车别倒,又摔了一狠的。不过,这次姿势摔得很美,很有些楚楚动人的感觉,蓝色校服裙裙摆处直接甩到路边的泥滩里,车子的重量整个压在我的右腿上,左脚还勾在脚蹬上,白色袜子在侧面撕开一个大口子。就在我狼狈的恨不能找一地缝钻进去的时候,一个极富磁性的男性的声音在我耳边传来,日后才知道这声带不是白长的,能发出如此诱人声音的一定不是电台DJ就是电视台主持人,他显然属于前者。他说:“你没事吧?没摔伤吧?”
就这简单的一句,给日后我的爱情道路增添了很多崎岖。我很多时候,回想这一幕,不得不想起那一群幸灾乐祸的高年级男生,正是他们的嘲笑让我觉得同年龄的男人都是幼稚的傻瓜,只有年长者才成熟稳重,具有男性魅力。要不是他们,我也不会走那么多爱情弯道,所以,我决定了,我诅咒他们。
当我再从羞臊中回过神来,抬起头望向这声音源时,我呆住了。原来这个声音源不仅声音好听,长相也是一流的,用现在的话说,是极品中的极品。
就在这0.01秒的间隙,我立刻爱上了这个男人。我那春心萌动的少女之心立刻激动不已,也许花季的年龄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吧。爱做梦,爱上琼瑶阿姨笔下的“费云帆”,爱上老男人。
实际上,那个男人不算老,三十出头,可我的年纪才是他的一半,差距即刻显现。
他在救我之后,显然不会告知我他的名字,他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职业爱好等等等等。这一切都是我后来在电台盯梢的无数个日子里逐渐知道的。
从此我的生命里就缠绕了一棵“枯木”。W的故事拉开了序幕。
我刚认识W的时候,他还是个快乐的单身汉,奉行“单身贵族钻石王老五”的信条,作为他的听众粉丝团,我和其他一群疯狂的花季、雨季姑娘们每天守候在电台大门口,吵吵嚷嚷着“W我爱你之类”的话,典型青春期综合症候群。而我自认和她们不一样,我是W英雄救美的对象,有别于一般粉丝,就如现在和偶像握个手可以一年不洗手一样疯狂,我是唯一一个直接和偶像有肢体接触的fans,别人羡慕不来的。
为了接近心中的白马王子,我努力练习朗诵,参加各式各样的辩论大赛、演讲大会,胆子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变大了的吧,不仅胆子变大了,性格也从哼哼唧唧的蚊子型变成了有一说一的絮叨型,我那时在想,怎么日后也得是个传媒人啥的吧。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我失策了,我变成了一个整天掘人坟墓、挖人祖宗的考古人士。这个暂且按下不表,先来叙述我和老W的爱恨情仇。
我喜欢叫他做老W,首先他确实比我老,其次我必须得和那些叫他W的人区分开来,这是我给他一个人的昵称。
和他终于有了交集是在十七岁那年广播电台举办的“歌风汉韵”演讲比赛上。大赛优胜者将和老W做一档弘扬汉代文化的广播节目。作为粉丝团团长的我,比赛重任自然落于我肩,而那些仰慕他的中老年妇女听众也加入到参赛的队伍中来,还有一些期望从事播音主持的大学生们,反正一句话,那次大赛可谓是盛况空前,异常火爆。
经过重重关卡,初赛,复赛,半决赛,凭着无比的耐力和过人的实力,我一路杀入决赛,誓要将PK进行到底。我的决赛稿件选了元代萨都剌的那首《彭城怀古》,它气势如虹,可以很好地表现彭城人民对自己城市的热爱之情。我在后台一直琢磨着它语气、轻重,希望以最好的状态发挥诗词的波澜壮阔之美。
“古徐州形胜,消磨尽,几英雄。想铁甲重瞳,乌骓汗血,玉帐连空,楚歌八千兵散,料梦*应不到江东。空有*河如带,乱山起伏如龙。
汉家陵阙起秋风,禾黍满关中。更戏马台荒,画眉人远,燕子楼空。人生百年如寄,且开怀,一饮尽千锺。回首荒城斜日,倚栏目送飞鸿。”我尽力抑扬顿挫,捕捉诗人的感受。
“这首诗选的很好啊。”一个悦耳的声音震动着我的耳膜,回头辨认,竟然是老W,“诗人先描绘楚汉之战的恢宏大气,尔后又将徐州的著名景点都囊括在内了,像汉墓、戏马台、燕子楼等等标志性的景致,那么,你作为一个彭城人,是不是应该由衷地感到骄傲呢?如果能把对家乡的感情融入诗歌的诵读之中,岂不绝妙?”他说完,眯起眼睛意味深长地笑了。
我茅塞顿开,他真是个厉害的角色,寥寥数句,已能击中要害,怪不得他能成为广播界的奇才。我忙不迭地表示感激。
他不慌不忙伸出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便又乐呵呵走掉了。
由于他的一个小小提醒,我竟然打败群雄,勇夺桂冠,甚至还荣获了那场大赛的“最佳城市形象大使特别奖”,做到了“名符其实”,没有辜负爷爷当年专断取名的深刻用意。
至此,对他的崇拜与日俱增,他让我相信儒雅温和的男子榜样非他莫属。
第二章千里足
和老W三个月的广播合作让我和他之间更进一步,我们之间似有某种默契,做节目时从不互相抢话,有问有答,甚是流畅。他称与我是“忘年交”,事事可找他商谈,虽我不想仅限于此,但碍于年纪小,我没有采取主动进攻。只是有时会问他:“老W,你怎么还不结婚?”每逢这时,他必言辞闪烁,含糊其词,答曰:“会结婚的,会结婚的。”便不再多言。
最后一次节目乃是介绍小龟山汉墓,需要实地采访。我跟着老W和其他工作人员来到了传说中楚襄王刘注与其王妃的陵寝,在此之前,我可是从未下过此类墓穴。
甬道中温度偏低,有些森然,我紧跟在老W后面,生怕碰上什么千年幽*之类的悚人事件。陵墓尽头悬挂着一幅襄王头颅遗骨面貌复原后的画像,画中之人威风凛凛,龙骧虎视,我竟看的呆了,颇有似曾相识之感,直到老W在我肩头一拍,我才惊叫一声。
“收工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这画像中的人就是楚襄王,经过颅骨复原后的样子,听说此人身材高大,是当时不可多得的美男子。怎么,你对这位古人很具好感?”老W开玩笑地说。
“是,我被灵*附体了。快走,不然你可遭殃了。”我作张牙舞爪怪样吓他,他配合地做恐怖状,引得所有工作人员大笑不止。
这段愉悦的播音日子很快就过去了,老W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安慰我,他说,“我们友谊长存嘛”。
在此之后他也一直履行诺言做我的朋友和生活上各种问题的“*师”。
从楚王陵穴回来后,我一门心思要报考考古专业,爸妈认定我此举只乃心血来潮,多番阻挠未果,终于大发雷霆,不再管我。为避免冲突,我搬进过去妈妈厂里分的一间单身公寓居住,准备迎考、谁知这一住,竟由此宣告了我独立生活的启动。
初秋,如愿以偿,顺利进入B大考古学系,成为一年级十分“新鲜”的新生。
我与老W的恋情始于大一那年。进入高等学府,不仅意味着人在才智上的飞跃,更意味着迈进了成人的门槛。我可以向已介三十有三的他表明心机了。
约他同去郊外烧烤,我由一个玩笑切入正题:“老W,你都不年轻了,不能再游戏人间了,赶紧找个老婆吧。要不,帮你介绍个?”
老W一脸无所谓,双手麻利地翻转着烤架上的肉串,“行。不过鄙人条件很高的。身高要在一百六十八公分到一百七十一公分之间,穿高跟鞋时不得高于一百七十三公分,不穿高跟鞋时不可低于一百六十七公分。要温柔体贴、娴静端庄、小鸟依人、宜室宜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能过于性感也不能不妖娆。不能木讷寡言也不能热情似火。经济上要独立,礼数上要周全。不可过于不切实际亦不可过于现实,没有浪漫情结。……”
“噗”,我刚往嘴里送了一大口饮料,随着震惊,全喷了出来,不偏不倚,全喷在老W的脸上。
“哎。这算什么?”老W眯起眼睛,饮料顺着他额前发梢滑到脸上,流下来。见状,我忍不住笑了,赶忙寻找纸巾,掏出来想帮他擦干净。
他接过纸巾,自己擦拭着,“我的话有这么吓人吗?这要求不高吧?”
“这还不高?我去哪儿给你找这么个人。就算有,男人们早抢破头了,还留得着给你老W。”说完,顺势给他胳膊上一记“爆栗子”。
他“哎呦”了一声,捂住胳膊直唤“好痛”。
我大惊失色,忙问:“不要紧吧?没事吧?我没有用力啊?你怎么样?怎么样啊?”我焦急地询问。
他突然抬起头来,对我一脸奸笑。
天,竟被他给耍了。“好哇,你等着。”我喝了一大口果汁,做出要往外喷的样子。
“好了,好了,我怕了,怕了你了,给你吃鸡翅,都烤好了。”他举“鸡翅”投降,讨好地对我倍加细致。
“饶了你这一次。”我接过鸡翅大啃大嚼起来,全然不顾他在旁边大惊小怪说我“没有淑女样”。
才不管,吃饭皇帝大。不睬他。
刚才那个话题似乎没有继续的趋势,老W却开口了。他拿起餐纸细心地为我擦去嘴边的食物残渣,目光里充满了柔情,轻轻将手覆在我的手背上,认真地说:“汉蕴,做我女朋友吧。”
我惊到被自己的口水呛住,咳嗽不止。他连忙替我拍背,有些尴尬神色,“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好了。”
努力平复嗓子的不舒适感,我两眼放光地望着他,吞了一口口水,大声说:“你说真的?好啊!好!我愿意!”丝毫没有此时该有的羞涩矜持,一副大大咧咧做派。
他温柔地笑了。
两年的暗恋至此由暗转明,由负变正。
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我在老W家辛勤劳作,洗洗涮涮,擦窗抹地,忙得不亦乐乎,心情却是愉快的,嘴里还哼着歌: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
自从老W把他家房门钥匙给了我,我就经常来这做一位勤劳的“田螺姑娘”。
忙乱过后,抬头四顾,一派窗明几净、整洁有序的景象,我抬手拭去汗水,笑意从心底升腾。看看时钟,已经指向晚间八点,老W快做完新闻节目回来了,我端出香气四溢的一碟碟清雅小菜和一盒草莓蛋糕,归置餐桌。今天是老W生日,我要给他一个惊喜,他是南方人,口味淡雅,为学这一桌菜我独自在家练习了一个月之久。
餐桌边,第一次尝到我做的南方小菜时,他很是惊讶,很是喜悦,他吮嘴,咂舌,赞不绝口:“真不相信这是你做的。很正宗,很美味,娇生惯养的小女孩竟有这种手艺。”说完,他又夸张地、大口大口地吃着那些菜。
“谁是小女孩?”我有些生气,讨厌他叫我“小女孩”,总让我有种不平等的感觉。
他笑了,用餐巾擦干净嘴,站起来,旋开音响开关,曼妙的华尔兹音乐随之飘出。他走到我面前,弯腰轻点头,伸出右手掌心向上冲着我道:“那么,这位漂亮的小姐,可否与我共舞一曲呢?”
我将手放入他手里,瞥着他撒娇:“哼。故作王子,还不是个大蛤蟆。”
他笑着一把将我拉起,我们随着音乐缓缓地移动着舞步……
突然,他在我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我没有防备,惊得站不稳,他顺势扶住我,将我拥入怀里。我挣脱不开,两人的脸又如此接近,他再也忍不住,低头吻着我的嘴唇。原本抵在我与他之间的我的手渐渐垂了下去,不再挣扎不再抗拒。他温柔小心地将我拦腰抱起向卧室走去……
与老W幸福的同居生活开始了,但我总隐隐感觉这幸福的背后隐藏了些什么,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