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缺陷以及破坏性行为障碍
(一)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DSM-IV对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的诊断标准
1.或者满足(1)的标准,或者满足(2)的标准。
(1)至少出现以下6项(或者以上)的注意缺陷症状,这些症状至少已经持续了6个月,达到非适应性的程度,而且不符合相应的儿童发展水平。
注意缺陷:
①在学业、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往往不能仔细注意到细节或者常发生粗心所致之错误;
②在学习、工作或游戏活动时,注意往往难以持久保持,
③与之对话时,往往心不在焉,似听非听;
④不能听从教导以完成功课作业、日常家务或工作;
⑤难以有组织地完成作业或活动;
⑥逃避、不喜欢、或不愿参加那些需要持久努力的作业或工作;
⑦往往遗失作业或活动所必需的东西:
⑧往往易因外界刺激而分心;
⑨在日常活动中经常遗忘。
(2)至少出现以下6项(或者以上)的多动一冲动症状,这些症状至少已经持续了6个月,达到非适应性的程度,而且不符合相应的儿童发展水平。
多动:
①手或足往往有很多小动作,或在座位上扭动;
②经常在教室里,或在其他要求坐好的场合,擅自离开座位;
③在不合适场合过多地奔来奔去或爬上爬下;
④往往不能安静地参加游戏或课余活动;
⑤往往一刻不停地活动,似乎有个机器在驱动他;
⑥往往讲话过多;
冲动:
⑦往往在他人问题尚未问完时便急于回答;
⑧往往难以等待轮流;
⑨往往打断别人或者插入其他人正在做的事情。
2.多动—冲动或注意缺陷中的某些造成功能损害的症状,应该出现于7岁以前。
3.症状造成的功能损害至少存在于2个或者2个以上的生活领域。
4.在社交、学业或职业等功能上,有临床缺损的明显证据。
5.症状不仅仅在广泛性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出现,症状不能用其他心理障碍完全解释。
(二)破坏性行为障碍:对立违抗障碍与品性障碍然
DSM-IV对对立违抗障碍的诊断标准
1.一系列抵触性的、反抗性的、有敌意的行为持续至少6个月,表现出至少下列4项以上:
(1)经常发脾气;
(2)经常和成人争执;
(3)经常努力违反或者拒绝遵从成人的要求或规则;
(4)经常故意让人讨厌;
(5)经常因自己的错误或者错误行为而责备他人;
(6)经常容易发火,或者很容易被他人惹恼;
(7)经常生气和充满怨恨;
(8)经常表现的恶意或者报复性的行为。
2.这些行为上的问题导致了在社会、学业或者职业功能上的临床显著的损害。
3.这些行为并不仅局限于在精神病性障碍或者情绪障碍的发作期出现。
4.没有达到品行障碍的诊断标准,如果个体年龄大于18岁,则没有满足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诊断。
DSM-IV对品行障碍的诊断标准
1.侵犯他人基本权利或违犯与年龄相称的主要社会准则的持久反复发生的不良行为,表现出下列3项以上(在过去12月内),其中至少1项发生在6个月之内。
对人或动物的攻击行为:
(1)经常威胁、恐吓他人;
(2)经常斗殴;
(3)曾使用能使他人产生严重躯体损伤的武器;
(4)曾使他人躯体受虐待;
(5)曾使动物躯体受虐待;
(6)曾经抢劫路人;
(7)曾胁迫对方进行性行为;.
损坏财物:
(8)故意纵火企图造成严重损失;
(9)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欺诈或偷窃:
(10)破门进入他人的房屋或汽车;
(11)常说谎以取得好处,或者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说谎;
(12)曾偷窃值钱财物;
严重违犯准则:
(13)常在外过夜,即使父母禁止也是如此,起自13岁以前;.
(14)曾至少有2次晚上逃离家在外过夜;
(15)常逃学,起自13岁以前。
2.行为问题已明显影响社交、学业或工作。
3.如年龄已超过18岁,尚不符合反社会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六、广泛性发育障碍
(一)孤独症的症状表现
(1)社会功能方面:孤独症儿童缺乏与他人的人际互动,他们逃避与人的接触,在幼儿期就已经显现出对人的冷漠与疏远。
(2)言语和口头表达方面:约一半的孤独症儿童缺乏言语发展能力,尽管他们到了应该具备语言能力的年龄,却只能用简单的词语与他人交流,并常以哭或尖叫表示他们的不舒适或需要。
(3)行为方面:孤独症的儿童常常表现出坐不住,动个不停。常用脚尖走路或以跑代走,东张西望,眼神飘忽。患病儿童常常出现仪式化行为或刻板行为。
(4)智力和认知方面:虽然孤独症患者在早期的时候能拥有正常智力,但由于他们的病症使他们未能接受正常的教育,所以他们的智力水平通常比正常儿童显著较低。
(二)DSM-IV对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1.症状包括下述(1)、(2)、(3)中的6项以上,其中至少有2项是(1)中的,(2)、(3)中至少各1项。
(1)社会交往有质的缺损,表现出至少下列2项:
①非言语性交流行为的应用有显著缺损;
②不能建立与其发展年龄相适应的同伴关系;
③不能与他人一起自发追求享乐、兴趣或者成就;
④缺乏社会或者情感的互动性。
(2)语言交流有质的缺损,表现出至少下列1项:
①口语发育延迟或缺损,并不伴有以其他交流方式来代替或补偿的企图,如手势或姿态;
②虽有足够的言语能力,但不能与他人开始或维持一段交谈;
③语言使用是刻板的、重复性的或者完全只有自己能够听懂;
④缺乏与发展年龄相应的各种自发的假扮游戏或社交性游戏活动。
(3)重复刻板的有限的行为、兴趣和活动,至少表现出下列1项:
①异乎寻常地完全沉浸在一种或者几种刻板的、局限的行为模式中,其异常之处既可表现在“沉浸”的强度,也可表现为具体行为模式;
②固执于某些特殊的非功能性的仪式行为或动作;
③刻板重复的装相行为,如手指扑动或扭转、复杂的全身动作等;
④持久地沉湎于物体的各个部分。
2.功能异常或延迟,表现在至少下列1项,而且出现在3岁之前:.
(1)社会交往;
(2)社交语言的应用;
(3)象征性或想象性游戏。
(4)不能更好地用Rett综合征或儿童期瓦解性精神障碍来解释这些异常行为。
简述孤独症的病因及治疗
(1)病因
①生物因素:遗传因素在儿童孤独症的发病因素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家中有一个孤独症的孩子,其他兄弟姐妹的同病率比正常儿童的兄弟姐妹患有孤独症的概率高;
②心理因素:孤独症的儿童在与其父母之间的交往存在缺陷,认为其原因是父母对孩子的冷漠和不关心。心理分析观点认为,孤独症儿童的父母在其子女发展的关键阶段—婴儿期,对其某些正常行为采取了不合理的对待方式,从而导致了婴儿的情感退缩,而婴儿的退缩行为又反过来促使其母亲进一步对其采取拒绝态度,母婴关系因此停滞不前,不再发展。
(2)治疗
①药物治疗:在选用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
②心理动力学疗法:从心理动力学的观点来看,孤独症与早期经验有密切的关系。患儿在婴儿期开始由于得不到温暖的环境和受到不合理的对待而变得退缩。因此,治疗要为这种患儿提供一个具有支持性的和接纳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儿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开始与外部接触。
③行为疗法:治疗内容主要以条件作用原理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训练。针对孤独症儿童言语方面的问题,行为治疗多采用强化、塑造和示范法等方法进行工作。针对孤独症儿童常常对周围的人或事物毫无反应,不能有效地对周围环境进行应答的情况,训练其提高对复合刺激进行反应的能力。对于孤独症儿童自伤行为和破坏性行为,可采用消退法改变。